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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能改口服抗癌药吗?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2年12月26日 《健康时报》 2002.12.26
     本报记者 李晓宏

    陕西省西安市钟楼小区华康:我今年54岁,于2001年10月查出患了乙状结肠癌,随即做了切除手术,术后病理诊断为:乙状结肠腺癌II级,侵及深肌层,上下边缘、浆膜外淋巴结及另送切缘均未见癌组织。随后又连续做了3个周期化疗(每月1次,每次化疗用药5天)。第3次化疗后检查,胸部、肝、肾均正常,出院后一个月检查血象正常。请问我还需要继续做化疗吗?如需做,还应做几个疗程为宜?能不能改为口服抗癌药?

    答:解放军306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屈昌民认为,癌症治疗要遵循3个原则:联合用药效果好,大剂量效果好,全身用药与局部治疗联合效果好。根据该原则看,你所采取的治疗方案是手术治疗加化疗还是正确的。结肠癌常用化疗方案有5-FU(5-氟脲嘧啶)/左旋咪唑、5-FU/甲酰四氢叶酸,或5-FU/左旋咪唑/甲酰四氢叶酸等。三种方案疗效没有显著差异。5-FU/左旋咪唑方案一般总疗程为一年,5-FU/甲酰四氢叶酸、5-FU/左旋咪唑/甲酰四氢叶酸总疗程一般为6个月。所有方案一般都是28天/30天为一个疗程,每个疗程用药1-5天。该患者不知道采取的是何种化疗方案,如果是上述3种方案中的一种,则总疗程尚不够,仍需化疗3次以上。如果采取的不是这种方案,最好咨询原治疗医院,是否继续化疗,需看原化疗方案的总要求而定。是否能改为口服抗癌药,也应视原化疗方案而定。最好按原方案进行。如因其他原因一定要改为口服抗癌药也可以,也能达到一定效果。(本报记者 李晓宏), http://www.100md.com